关于2022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7 0:00:00

责任编辑:中国台球协会

各有关会员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相关要求,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举办营造热烈氛围,满足2022年新春期间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举办2022年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活动。中国台球协会作为活动支持单位积极响应、配合活动开展。希望各会员单位及个人按照活动要求积极投稿、踊跃参加,通过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活动的舞台展现台球人的风采。活动报名通道已于2022年1月1日零时正式开通,现将具体要求和参与方式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全民健身·助力北京冬奥”

二、参与方式

面向会员单位及个人公开报名

三、活动安排

报名及上传: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2月8日24时;

分享点赞:2022年1月16日10时至2022年2月14日22时;

成绩公布:2022年2月16日10时起陆续公布;

证书下载:2022年2月21日10时起陆续发放;

集中展示:2022年2月25日。

四、活动办法

(一)各展示作品需为近期拍摄,视频如有背景音乐需与本项目相关,符合活动主题。

(二)大众可通过2022年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活动官网与H5手机端在线投票,每位用户、每个IP地址对每个视频每天最多可投三票。

(三)录制视频等线下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执行。

五、参与办法

(一)报名和上传作品

1.手机端报名:关注“全民健身”微信公众号,回复“报名”获取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活动报名链接,或通过导航栏“2022新春大联欢”栏目进行注册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注册,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上传要求”上传作品。

2.电脑端报名:登录2022新春网络健身大联欢活动官网:2022.sports.cn,点击立即报名下的“xx项目”板块,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阅读自愿参与责任书后,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上传要求”上传作品。

3.每位用户在同一项目中只有一次上传作品机会,用户可以兼项参加,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对选手上传作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有权删除其上传作品文件或取消其上传资格。

(二)网络投票

1.电脑端作品投票:打开活动官网页面,查看项目参与视频,并对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

2.微信公众号作品投票:关注并进入“全民健身”微信公众号,点击活动官网,查看项目参与视频,并对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

3.每位用户、每个IP地址每个视频每天最多可投三票。

(三)具体要求

1.参与活动的作品应以“全民健身”、“欢度春节”、“助力冬奥”为主题。

2.上传的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须为横版拍摄的MP4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画面清晰,图像稳定。

3.上传的图片作品须为JPG格式,单幅大小不超过5M,单次上传总张数不超过三张。

4.参与者着装应整洁大方,符合台球项目特点。

5.上传作品严禁违背公序良俗,严禁植入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图片、图标、旗帜、标语、文字、声音等。

六、名次评奖与奖励办法

(一)各个活动项目分别评奖。

(二)各项目分别根据参与作品获赞数进行排名,根据各单项参与总人数,按20%、30%、50%的比例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为所有参与者授予电子证书。进入活动官网,登录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为各项目获赞数排名前20位的作品颁发健身器材奖励。

(四)参与者或观众可在活动平台上为祖国、为冬奥、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写下节日祝福,活动结束后将抽取其中100名幸运用户送出50元手机话费充值卡

七、作品版权

(一)用户须对其上传作品的版权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活动组织方不承担因展示作品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参加活动即代表同意授权活动举办单位无偿使用上传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用于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宣传和发展。

八、其他

(一)本此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各位参与者积极发动亲友,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积极投票,拓展活动的传播途径,弘扬全民健身理念,为北京冬奥会举办营造热烈氛围。倡导各级各地协会、俱乐部等组织积极发动,帮助、引导更多人群和谐参与,理智投票。

(三)活动参与者严禁借助第三方公司和或利用各种程序违规恶意买票、刷票,承办方将在后台对活动所有投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行为严厉禁止,并给予谴责。组织单位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参与者做出取消活动资格的决定。

(四)报名提交的作品与项目要求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五)参与者录制视频须遵守本人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演练和录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平台内的视频、图片用作任何商业行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七)本规程由组织单位负责解释。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台球协会

2022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