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台球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三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爱好者:
为促进浙江省海宁市台球运动的发展,加强我市台球裁判队伍的建设,培养台球裁判员后备力量,适应浙江省海宁市台球行业及台球项目快速发展,以及弥补裁判员不足的现状;根据中国台球协会《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经海宁市台球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浙江省海宁市第一期三级台球裁判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宁市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纽斯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培训等级
三级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23日-24日
(二)培训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文宗南路109号5楼(中国台球协会嘉兴培训基地)
五、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热爱台球运动、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台球裁判员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台球运动相关工作;
(二)思想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较高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台球技术基础。
六、培训内容
台球规则(斯诺克、美式台球、中式台球)、裁判法(实操)、裁判基础英语、竞赛组织与编排、赛风赛纪有关规定及要求等。
七、培训讲师
张 怡、沈浩晴、储 俊
八、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含资料、器材等):500元/人;
(二)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三)为避免培训期间人身财产免受损失,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培训期间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自行承担。
九、报名
(一)报名方式:参训人员请通过电话报名。
(二)联系人和电话:丁蕴,13511283165(微信同号)。
(三)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2:00前;
(四)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转账,账号信息和开票请联系报名联系人;
2. 报名一经完成,如考核不过,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十、 审批办法及流程
(一)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考核结束后填写《中国台球协会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考评小组对学员的理论考试、实践考试进行评定后汇总《三级裁判员培训汇总表》,考核小组组长签字报海宁市台球协会审定,海宁市台球协会报浙江省台球运动协会备案;
(二)海宁市台球协会将汇总表、裁判员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与身份证复印件1份、小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汇总报与中国台球协会;
(三)中国台球协会将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及考核成绩进行核准,核准无误,符合条件的学员将由中国台球协会授予相应级别的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十一、报到
(一)全体学员于2024年3月23日上午09:00前自行到培训地点(海宁市海州街道文宗南路109号5楼)报到,09:30开始上课。
(二)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小二寸彩色证件照4张。
(三)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请假。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海宁市台球协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