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台球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会员管理与服务,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台球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台球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台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会员应严格遵守。本会会员享有《章程》和《办法》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章程》和《办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 本会会员的入会,坚持自愿、平等、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 会员类别
第四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分为A类单位会员、B类单位会员、C类单位会员。
1.A类单位会员:包括依法成立,正常开展台球业务和热心支持台球事业健康发展,并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
经本会授权,在各级地方具有台球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台球协会等A类单位会员为当地台球运动的日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并按行政区划(分为省、市、县三级)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当地会员的管理、台球运动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2.B类单位会员:包括依法成立,诚信经营和热心支持台球事业健康发展,并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的各类台球俱乐部、台球厅、球房等开展线下台球活动运营与服务的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或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C类单位会员:包括依法成立,诚信经营和热心支持台球事业健康发展,并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的各类开展台球器材装备制造、赛事运营、培训考级、文化传播等其他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个人会员(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分为A类个人会员、B类个人会员。
1.A类个人会员:
(1)裁判员(本会颁发证书的各级裁判员);
(2)教练员(本会颁发证书的各级教练员);
(3)运动员(自愿参加本会举办、批准、支持、指导的各级各类比赛和活动的运动员);
(4)其他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的从事、爱好和支持台球运动的个人。
2.B类个人会员: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属性的市场主体。
第三章 会员注册
第五条 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拥护本会章程,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会员注册申请加入本会。
第六条 单位及个人需每年在中国台球协会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单位和个人需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得作伪。各级各类单位和个人在完成本会会员的注册后,方能以会员身份参加或承办本会主办的各级各类台球赛事及活动。
第七条 本会按照“协同合作,两级审核,一体注册,信息共享”的方式,全面管理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注册工作。
A类单位会员的注册,由本地上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初审;B类、C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由辖区范围内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中的最低一级负责初审;如本级管理机构缺失,则由上级管理机构以上代下负责相应工作。报本会核准后,完成注册。
在本会成功注册后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动成为地方各级协会的会员(地方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息共享。本会对会员注册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管理机构下拨会员发展专项经费予以扶持。
第八条 每自然年注册一次,注册期自上一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的11月30日,注册申请经本会核准后,可按自然年(本年度)享受会员服务并获得会员权益。
第九条 登录本会官方网站(www.cbsa.org.cn),进入会员管理系统,按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年度注册。
(一)单位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A类单位会员:提交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民政部门的年度报告公示或年检合格证明(最近一个年度);
2.B类、C类单位会员:提交当年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年度报告公示或年检合格证明(最近一个年度);
3.A类、B类、C类单位会员中的合作单位,需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个人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 电子版个人免冠证件照(2寸或小2寸均可);
3. 《中国台球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适用于通过电子邮箱或线下申请注册);
4. 台球专业资质证明(适用于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等注册申请者);
5. 有效期内(近一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适用于裁判员、教练员等注册申请者);
6. 无犯罪记录声明(适用于其他个人会员申请者);
7.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函(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三)《中国台球协会会员承诺书》。
(四)续注册时,如无资料更新,可直接提交申请。
第十条 交纳注册费用。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详见《中国台球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两级审核。单位及个人提交注册申请后,如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各级管理机构应一次性告知,并在成功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再由本会秘书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如申请者对初审结果提出异议,本会秘书处拥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二条 公示。注册申请经核准后,本会将会员注册情况在官方网站(www.cbsa.org.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示内容有错漏,经与相关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本会将对注册信息进行更正;如注册资料造假被发现并核实,涉事会员将面临纪律处罚、法律追责及信用惩戒等后果。
第四章 基本权利及义务
第十三条 章程规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规定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章程规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如参加本会主办的比赛和活动);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台球运动正面积极健康形象;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保持自身合法存续,及时上报自身的任何重大变动信息(包括不限于:章程或注册信息修改、组织形式变更、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变动等);
(七)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专属权益和责任
第十五条 单位会员可享受的专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礼品、优先冠名赞助、内购折扣、赛事邀请函、直播邀请码、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评选表彰的推荐权和项目申报的被推荐权等。
第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有资格申请承办本会主办的各级各类赛事及活动,各类培训和考级,或与本会开展其他相关合作,并经公示成为本会的合作单位。
第十七条 个人会员可享受的专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礼品、优先报名、报名费优惠、购物优惠、赛事门票优先购、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评选表彰的推荐权等。
第十八条 各级管理机构有协助和监督辖区范围内其他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执行本会有关规定的责任,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会员纠纷,促进会员间沟通与协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长远权益;并在申请与本会开展赛事承办、培训考级等合作时享有优先权。
第六章 违规、纠纷处理
第十九条 提交材料和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未及时交纳会费的,注册申请将不予通过。
第二十条 会员未按规定在本会完成注册,将被视为放弃注册,由此引发的会员权益损失及其他一切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邀或被推荐参加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时,若发生代表资格纠纷,则参照双方与当事人之间的代表资格证明材料判定。
第二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二十三条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处分期满后需履行申请程序,经本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恢复会员权利。会员在被暂停会员资格期间,不得行使基于本章程所享有的全部会员权利。
暂停期满前30天,该会员可向本会秘书处书面申请恢复会员资格。申请材料应包含:
(一)整改工作报告;
(二)恢复资格申请函。
本会秘书处应根据以上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则在暂停期满次日起恢复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会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确认后给予除名的处分:
(一)已被暂停行使会员权利的会员,在处分期内仍未纠正其违反本会章程或其他规定的行为;
(二)处分到期的会员,再次发生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会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根据第八条之规定,每自然年注册期内交纳会费后可获取会员资格,下一年度如不及时交纳会费,该年度1月1日起将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有正当理由除外);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五)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未在本会限定期限内纠正;
(六)被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认定违法乱纪;
(七)有违背社会公德或公序良俗行为且情节严重;
(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九)组织或参与对抗本会或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和经济损失;
(十)其他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一)会员退会,应先解决与本会及其他会员之间的财务问题(如有)后,并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视为正式退会;
(二)会员未按要求在本会完成注册,或被取消注册资格,视为自动退出;
(三)会员为躲避协会按章程或相关制度办法对其给予处分等原因而中途主动退会的,从正式退会之日起连续两年不得重新申请入会。
第二十七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二十五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二十八条 如作为管理机构的单位会员年度注册未获本会核准通过,或被暂停、除名,又或主动退会,将丧失会员权利。该会员辖区范围内的会员管理将由该管理机构的上一级管理机构接管,经本会书面确认和授权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会通过内部矛盾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会员纠纷。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归本会的秘书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6年度会员注册起始日施行,原《中国台球协会会员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