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业余联赛暨上海高校台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7年上海城市业余联赛
暨“统一水趣多杯”第二届上海市高校台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台球协会
上海市高校台球联盟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杭州超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高发(漳州)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浦东新区唐镇文广服务中心
上海欣展橡胶有限公司
上海潘晓婷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森泠达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众懿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劲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四、指定用品:指定用台:超力(superpower)美式球台
指定球具:FURY 威利
指定用球:独眼巨人美式TV球
指定巧克:潘晓婷巧克
五、竞赛日期、地点:
资格赛 :分为3站进行
第一站:10月14-15日 上海理工大学篮球馆(杨浦区)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470号
第二站:10月21-22日 上海政法学院比赛馆(青浦区)
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泗陈公路5488号
第三站:10月28-29日 上海师范大学篮球馆(徐汇区)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10号
总决赛:11月4-5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校篮球馆(浦东新区)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六、比赛项目:普尔8球男子个人赛
普尔8球女子个人赛
普尔8球混合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凡上海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凭有效在校学生证、今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也可参加);混合团体赛以学校为单位,由3男1女组成,参加混合团体赛的男运动员至少参加一次个人赛资格赛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1)微信公众号“上海台球”报名
(2)高校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每站开赛日09:00
3、报到时间:开赛当日8:30
4、赛事管理费:男子30元,女子免费,团体赛120元,免台费,上海市高校台球联盟各联盟校男子赛事管理费减10元,团体减20元。
5、本次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自动成为上海市台球协会高校运动员(赛事首次报名需交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办理运动员证),凡成为上海市台球协会高校运动员须遵守上海市台球协会高校运动员注册及管理办法,每年年底将根据比赛成绩及表现做出评比,评比优胜者将获得助学奖学金。
6、抽签时间:开赛当日9:00整
7、咨询电话:021-64380147/64380148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WPA通用8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轮流开球的办法(比球争先)。
(三)男、女个人赛分资格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比赛全部采用单败淘汰制。男子组采用五局三胜制,决赛七局四胜制;女子组采用三局两胜制,决赛五局三胜制。(资格赛男子报名选手如超128名,女子报名选手超32名,需打附加赛,附加赛一局定胜负)。
(四)每站资格赛男子组取前16名、女子组取前8名选手晋级总决赛。且每站资格赛晋级选手,不得再参加其他站资格赛(上海市高校台球联盟各联盟校将有一个男子外卡名额)。
(五)团体赛只设总决赛,共接受64支队伍报名。每队3男1女共四名选手组成,每场比赛分为5场,分别为男单1、混双2、男单3、男双4、男单5。每单场比赛抢2,每场比赛五局三胜。每名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两场比赛(一单加一双)。开赛前十五分钟,各队队长向组委会递交比赛出场顺序,比赛期间不得另行调整。
(六)总决赛比赛限时45秒出杆,剩余10秒提醒一次,剩余5秒读秒;参赛选手每局比赛均可申请延时45秒一次,决胜局不计时。
(七)每位(每队)参赛选手每场比赛可申请一次5分钟暂停。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总奖金:35400元
每站资格赛奖金:3800元(共三站)
其中:男子冠军:800元 亚军:500元
第3名(2名):300元 第5名(4名):150元
女子冠军:600元 亚军:300元
第3名(2名):200元
总决赛奖金:24000元
其中:男子冠军:2500元+奖品+证书 亚军:1200元+奖品+证书
第3名:600元+证书 第4名:300元+证书
第5名(4名):200元+证书 第9名(8名):100元+证书
女子冠军:2000元+奖品+证书 亚军:1000元+奖品+证书
第3名:500元+证书 第4名:300元+证书
第5名(4名):100元+证书
团体赛冠军:5000元+奖品+证书 亚军:2500元+奖品+证书
第3名:1500元+证书 第4名:1000元+证书
第5名(4名):500元+证书 第9名(8名):200元+证书
注:所有比赛奖金在总决赛个人完成全部比赛后发放。
十、赛事纪律
(一)选手必须准时报到,逾时10分钟作弃权处理(逾时10分钟内判输局数由竞赛委员会决定)。
(二)选手必须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三)选手着装要求(男子:上衣T恤有领有袖、深色西裤、黑色皮鞋;女子:上衣不限、深色西裤、黑色皮鞋),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选手进入比赛区域需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比赛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
(五)不准在比赛中做(说)出影响对手、干扰对手的事(语言),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六)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疑义,可向裁判长提出重新判罚的申请。如对裁判长的判罚也有疑义,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赛场内不准抽烟,不准大声喧哗。
(八)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九)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组委会有权指定选手佩带赞助商标识,佩带非组委会指定的商业标识需经承办单位认可。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其他各项规定均按《2017年上海市城市业余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二、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赛事竞赛委员会。
责任编辑: cbsa